读完黄灿然的《格拉斯的烟斗》,我更加觉得懂外语真好。尽管我虽然临渊慕鱼,但估计仍然不会退而结网。
黄灿然是泉州人,今年四十六岁,一九九八年毕业于暨南大学,现在是香港《大公报》的国际新闻翻译。我最早读到他是在《书城》杂志上,是一些诗,记得还有哈金一篇小说的翻译。这些文字连同我买过的他翻译的卡尔维诺的《为什么读经典》、《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以及苏珊·桑塔格的《论摄影》、《关于他人的痛苦》,我都没认真读过,因为诗我不懂,大部头的翻译理论著作又没耐心,买来不过是满足“有一天也许会读”的欲望。
不过《格拉斯的烟斗》却不然,十一万字的篇幅,我用一天把他读完。首先是书的装帧设计很优美,高手陆智昌从封面、版式到内文的排版都亲自操刀。我尤其喜欢内业的版式,大部分文章刚好一页排完,在左上角或者右上角有相关的图片,或是涉及的人物,或是提到的书刊,看了真实不认释手。
书其实是作者在各地专栏文章的结集,书名也是取自其中的一个篇名。文章都很短,大多是五百字左右。主要是介绍网上的外文文章,内容多为欧美文坛的趣闻轶事,我想称之为当代欧美文坛的世说新语也是可以的。
抄一段书的广告吧:
黄灿然融诗人的挑剔、翻译家的视野和新闻工作者的触觉一炉,利用互联网时代的方便,博览英文报刊文章:见果就摘,见花就采,见精就取,见好就收。在他的笔下,英美报刊文章如他所言“被撮要、被转述、被意译、被直译、被评论、被压缩、被稀释、被曲解、被挖苦、被戏仿、被虚拟”。作者机智、风趣、克制的文字,另他在当代中文写作终无心插柳而独树一帜。
这广告很见水平,基本概括了这本书的特点。黄灿然牛就牛在他英文好,当然也要感谢这个互联网的时代。其实一开始黄灿然的英文也不见得好。在《懂外语,益母语》一篇中,作者夫子自道当年在大陆读中学,英语也是他的拦路虎。直到二十岁在香港上夜校才从ABC学起,没想到这一来英语不仅给了他新的生命,还成为他的衣食父母。有一段时间我也上网浏览《泰晤士文学增刊》、《伦敦书评》、《纽约时报书评》、《纽约书评》、《纽约客》等杂志的网站,可惜的是连汉语都说不利索的我,英文也停留在26个字母的阶段,一不小心产生了阅读的企图,基本都是以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感叹结束。像奥勒特在《词语评论》上介绍的一些有趣的临终遗言我就无法欣赏;《袖珍墓志铭辑》里一些幽默的墓志铭我也只能失之交臂……
被用为书名的那篇《格拉斯的烟斗》说德国作家君特·格拉斯的招牌pose就是他那根烟斗,不过他的眼神也很有特色,好像在说:“我知道你们知道我要说什么,我还是要说。你拿我怎么着!”因为格拉斯总是在很多社会问题上持异见立场。看看左上角格拉斯的照片,那烟斗,那眼神,确实是这么回事。
书里介绍了一本英国的畅销书叫做《吃、开枪然后离开:对误用标点符号采取绝对不容忍态度》,书名来自一个笑话:一只大熊猫去一家酒吧,叫了晚餐,吃完就开了一枪,然后离开。大熊猫愤怒而古怪的行为源于一本野生动物百科全书把大熊猫的饮食习惯从eats shoots and leaves(吃嫩枝和叶子)写成eats,shoots and leaves(吃,开枪然后离开)。原来严谨而又古板的英国人也有乱用标点符号的时候,不独中国人然。
确实是要感谢作者写这样一本书的,不然欧美文坛那么多趣闻逸事你我皆无福消受,就是你英文达到可以给《纽约时报》挑错的水平,要你亲自去浏览书中提到的那些文章(大多都可以在网上找到,这些文章作为专栏在报纸发表时是附有网址的),也不知道要耗去多少时间。更何况黄灿然的转述还那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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